宝鸡市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宝鸡市新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位于市区中山路东端,占地面积82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建校30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突出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遵循让学生“学一技之长,成一生事业”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精技,知行合一”的校训。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素质培养,为学生的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加强整体统筹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现开设了音乐、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工艺美术、导游、物流服务与管理共6个学历教育专业,其中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是省级示范专业。全校16个教学班,一、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三年级在校外实习。学校大力推行“双证制”即学生毕业时获得“职业资格证”和“毕业证”,以确保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时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技能人才。
学校先后获得了省、市级“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招生安置先进单位”“就业培训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集体”“316工程督导评估优秀单位”“平安校园”和区级“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师生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教师教学设计比赛、微课比赛和中职学生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宝鸡市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招生计划
高考升学类专业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高职单招 | 3 | 50 |
工艺美术 | 3 | 60 |
就业类专业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音乐专业 | 3 | 200 |
计算机应用 | 3 | 140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3 | 40 |
导游服务 | 3 | 90 |
电子技术应用 | 3 | 80 |
动漫设计 | 3 | 30 |
招生条件
1、招收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地域不限。
2、热爱祖国,热爱学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15~20周岁。
4、身体健康。
收费标准
1、学费:农村籍学生免费;非农村籍学生每年学期900元,第一学期减免学费50%。
2、书费:按实际费用收取,开学前报名预交200元书费,开学后多退少补。
3、住宿费:150元/学期(不收暖气费)。
资助政策
1、免学费: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特困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享受免学费政策。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20%,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户籍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直接享受,助学金标准为每年2000元。
3、生活补贴:每年每生300元。
专业 | 招生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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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初、高中毕业生 |
● | 电子技术应用 | 初、高中毕业生 |
● |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 初、高中毕业生 |
● | 工艺美术 | 初、高中毕业生 |
● | 导游服务 | 初、高中毕业生 |
● | 音乐 | 初、高中毕业生 |
● | 计算机应用 | 初、高中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