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卫生学校创立于1949年,是一所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传承的国家级重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鞍山医学院,1962年经济调整时期恢复为鞍山卫生学校。2001年并入鞍山师范学院,更名为鞍山师范学院附属卫生学校。2016年成建制划归市职教处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并更名为鞍山卫生学校。
学校在校学生规模2000余人。现设有护理、“3+2”护理、助产、药剂、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技术等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75人,其中,教授级高级讲师11人,高级讲师64人,硕士毕业生13人。学校在职教城资源共享基础上,拥有独立使用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理化楼、宿舍楼等,建筑面积达50000余平方米,拥有各专业现代化实验实训室43个。
建校70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博学审问,求是拓新”的校训,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在内涵建设上凝特色、在改革创新上寻发展,先后培养了近4万名合格毕业生,为鞍山乃至全省、全国医药卫生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鞍山卫生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合作院校 |
护理 | 3 | 616 | |
助产 | 3 | 30 | |
药剂 | 3 | 30 | |
康复技术 | 3 | 30 | |
口腔修复工艺 | 3 | 30 | |
护理(对接高职“护理”) | 3+2 | 64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招生条件
1、中专专业: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
2、3+2专业:应届初中毕业生。
助学政策
1、:国家减免学费:农业户口、所在地为县的非农户口、地级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可享受三年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为3400元/年。(注:因各地行政区划调整,部分考生本人户口簿中户别一栏为居民户口的,以户口所在地认定:户口所在地为村委会则认定为农业;户口所在地为居委会则认定为非农业。)
2、国家助学金:在校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年级人数的10%,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元/学期。
专业 | 招生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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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护理 | 初中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