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简称“星海附中”)地处广州,毗邻港澳,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创建于1957年,原名广州音乐学校、广州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85年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学校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学校现设有钢琴(含双排键)、管弦、民乐、声乐、作曲、音乐舞蹈、乐器修造等七个专业,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 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和拔尖音乐人才为目标,以“坚持精英教育、关注社会需求、服务区域文化经济建设”为办学宗旨,形成了“办学资源丰富、实践性强、开放度 高、专业与文化均衡发展”的办学特点。
学校重视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教学与管理,致力培养素质全面的音乐专业人才,为国内外知名音乐院校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办学成效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半个世纪的薪火相传,学校培养了大批德艺双馨的音乐人才。在倡导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大环境下,正形成更高标准的发展规划,致力走出一条中等音乐教育的特色发展道路。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条件
1、遵纪守法,尊敬师长,有自主学习和自理生活的能力。
2、乐器演奏类专业、理论作曲、音乐舞蹈(综合音乐表演方向)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发育正常,形象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生理条件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专业程度。
3、声乐演唱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发育正常,形象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女生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
4、音乐舞蹈专业(舞蹈与音乐方向)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发育正常,形象端正,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报考高一的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68cm。
5、乐器修造专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不得患有耳膜穿孔、慢性中耳炎等影响听觉功能的疾病。
收费标准
学费:8855元/年
住宿费:1800元/年
奖助政策
1、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奖学金评审办法,获得各类奖学金。
2、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申请国家助学金。
专业 | 招生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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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 | 初中毕业生 |
● | 音乐与舞蹈 | 初中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