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坐落于美丽的灵渠之畔,位于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136号,创建于1958年,1959年秋开始面向桂北的兴安、全州、灵川、灌阳四县招生。1962年因国家经济困难而停办。1971年恢复办学,198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桂政发(1982)128号文件],兴安师范列入广西定点中等师范学校,校名为“桂林地区兴安师范学校”,实行“地、县共管,以地为主”的管理体制,直属于桂林地区教育局。我校的招生报名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开始,现将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2020通知如下: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前教育 | 200 |
电子商务 | 50 |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招生人数及报名条件
本科对口专业升学重点班:招收中考5等成绩以上45人,按报名交费先后顺序录取(须提供准考证和分数条),参加相关考试并合格,可直接升入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继续深造。
报名条件: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病,无智障无癫痫,无不适合幼教事业的疾病等。身高1.45米以上,初中毕业女生19岁以下,高中毕业女生22周岁以下。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学制及收费
学制:三年,在校学习2.5年,第六学期带薪实习。
收费:学费全免,只收取住宿费(180元/学期)和课本费(按实收取)。
桂林市兴安师范学校毕业安置及实习、就业待遇
新生报名注册后,我校、学生及家长与广州朋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书。毕业后安排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任教,并签订《聘用合同》。前三个月跟岗实习报酬1800至2000元/月,三个月后顶岗实习2000元/月以上,用人单位包食宿;就业工资为2500–5000元/月,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并逐年提高。
专业 | 招生对象 | |
---|---|---|
● | 学前教育 | 初中毕业生 |